11月27日下午,金湖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国家工作人员陈某某涉嫌受贿罪、洗钱罪一案。县水务局、农业农村局、农商行等部门140余人现场“零距离”旁听庭审。
庭审中,审判长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进行举证、质证、辩论,充分听取了公诉人、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。
在最后陈述阶段,被告人陈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当庭认罪认罚并作出深刻反省和沉痛忏悔。
该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。
下一步,金湖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用好案件“活教材”,以“身边案”警示教育“身边人”,真正达到“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警示效果。